质量方针
精心设计、锐意创新、持续发展,提供优质产品,确保优质服务,创造四院品牌
最高管理者确保我院质量方针与我院的宗旨相适应;包括对满足要求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承诺;提供制定和评审质量目标的框架。
确保质量方针在院全体员工中得到沟通和理解,并在管理评审中对持续适宜性方面得到评审。
质量目标
a. 设计成品:质量符合国家、地方和行业的设计规范和标准,满足质量特性(功能性、安全性、经济性、可信性、可实施性、适应性、时间性)的要求,不断满足顾客的要求和期望,合格率100%。
b. 工期:严格控制计划的实施,按合同提交文件和提供服务,合同履约率100%。
c. 资源配置:在相关专业和相关岗位上配置数量、资质、能力符合要求的人员;在适用的场所配置适用版本的标准规范;配置先进的设计装备;加强科技文档和质量记录的管理,档案的完整率100%,档案案卷合格率100%。
d. 能力:加强各岗位人员能力培训,关键岗位人员培训面100%,确保全体员工素质的稳定和提高;加强学术研究,每年评选优秀论文并汇编成集。
e. 服务:以顾客为关注焦点,为顾客提供热情、周到的优质服务,及时收集顾客的信息,处理顾客意见有效率100%,增强顾客满意。
f. 创新创优:坚持技术创新,每年完成业务建设10项并推广使用;开展工程创优,每年创(省部级)优秀工程咨询奖和优秀工程设计奖2~3项。
g. 持续改进:卓有成效地实施质量管理体系,杜绝出现严重不合格项,确保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的有效率100%;有效进行管理评审,促进质量目标的实现和提高。
最高管理者确保院质量目标满足产品要求所需的内容,质量目标应是可测量的,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,并分解到院相关职能和层次上,院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制订的分目标应与院总目标保持一致。 |